关于衡水市2022年度 “双十佳”典型选树对象的公示
根据省委组织部《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表彰大会精神 深入开展“学习身边榜样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和市委组织部《关于开展2022年“争做争创”活动的通知》《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表彰大会精神 深入开展“学习身边榜样”活动的工作方案》要求,经各地各部门考察推荐、征求意见、上报初审、综合比选、研究审定等程序,产生了衡水市2022年度“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十佳个人和“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十佳集体拟选树对象。为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接受监督,现予以公示。
一、“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十佳个人
王 辉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科一级主任科员
王 治 阜城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
刘广昭 衡水市滨湖新区彭杜村乡党委副书记,乡长
张培玉 衡水市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
闫 通 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药政科科长
杨 帆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副局长
赵晓阳 深州市深州镇副镇长,派出所所长、三级警长
李 强 故城县审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、一级主任科员
李怀锋 枣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、四级调研员
赵向阳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
二、“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十佳集体
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
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
武强县信访局
冀州区财政局
中国共产党衡水市桃城区河东街道工作委员会
衡水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
景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
中共武邑县委组织部
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至5月23日。在此期间,如有异议或意见建议,请与市委组织部联系。
联系电话、传真:0318-2215055
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
2023年5月16日